昆明中小学开运动会要给每名师生买保险
相关意见昨听证 学生参与运动会情况拟计入档案
记者 李思家
云南网讯 《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运动会改革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听证会昨日举行。根据《意见》,昆明中小学运动会要坚持全员参与等原则,设置体育项目要传承和发掘当地民族民间体育特色内容,并鼓励学生、教师、家长共同参与。
全员参与 人人有项目
《意见》要求,昆明中小学校每年必须举办运动会,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,改变传统少数人赛、多数人看的现象。中小学校运动会要面向全体师生,吸引学生主动参与,做到人人有项目、班班有活动、校校有特色;有条件的学校,要发动教师、家长参与到活动中来。
对运动会的参与率应明确一个百分比。
——听证代表、盘龙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盛自兴
鼓励为主 侧重集体奖励
《意见》提出,中小学校运动会评价要注重过程管理,以学生的态度、考勤、参赛项目、成绩等进行量化,制定综合性、多元化的评价标准,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,并纳入成长记录,计入学生档案。中小学校运动会要拓宽奖励面,以鼓励为主,侧重集体奖励。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大对校运会的投入,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,从生均公用经费支出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运动会,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。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购买竞赛器材、奖状奖品、保险、场地租用、参赛教师服装费、劳务补贴等。
《意见》把传统部分学生参与扩大到全部学生参与,给了我们很大鼓励。参赛教师服装费具体包括哪些教师、劳务补贴有哪些标准等都应进一步完善。
——听证代表、西山区华昌小学校长廖静姝
保障安全 为师生买保险
《意见》明确,中小学校要为每一位参与运动会的教师、学生购买保险,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。
《意见》提出,在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都到位的情况下,出现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的,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追究学校和校长的责任,不得影响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。在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都到位的情况下,出现学校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的,学校不得认定为教学事故,不得追究体育教师和组织者的责任,不得影响有关人员的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。
很多学校运动会都有亲子项目,家长到学校参与运动会也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,如何进行责任认定、是否需要为家长买保险等问题也应当考虑。
——听证代表、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郑春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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